本文摘自朱富强:《经济学说史》,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10
职业经济学家和其他社会科学家对待现实社会的态度差异
从经济学说史中我们可以看出,理论经济学家尤其是数理经济学往往善于理性建模和数学逻辑演绎,都支持市场竞争和自由贸易;相反,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则倾向于探究社会发展,更同情保守主义。那么,主流经济学家与其他社会科学家以及社会改革者之在制度安排的原则主张上为何会存在这种差异呢?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两者在审视制度所采取的基本视角是不同的:现代主流经济学往往基于现状评价未来,以期望获得高效率的福利结果,从而热衷于使用帕累托效率概念;相反,其他社会科学家以及社会改革者却往往基于未来发展来思考现状,以期望在未来获得更好的结果,从而热衷于使用社会正义和应得权利概念。
那么,这两种思维哪种更为现实且合理呢?布罗姆利(2008:37)认为,“公共政策可以被正确地模型化为考虑现在的行为以及它们对于未来的含义。对于公共政策来说,有意义的问题是:遵守现在的制度结构是否能在未来将我们带到我们希望去的地方?如果答案不是令人满意的,那么,人们就会要求采取一项新的制度安排。我们能够通过目的因——一项新的制度安排所达到的目的——这个概念来理解这个过程。……未来希望得到的结果构成了行动的原因,而行动的结果是调整制度安排”。显然,“目的因启发我们,生活在贫困中的儿童能在学校中得到早餐(或者可能是午餐)不是因为他们不能从家中得到,也不是因为这样做社会最优的。学校为贫困儿童提供早餐是因为显而易见他们会更开心、更健康,并且如果他们不感到饥饿的话会更好地学习”;同样,“目的因能让我们理解规定儿童在校学习而不能在工厂中工作的法规不是基于逻辑提出的,对它的指责也不能基于是否提高或损失经济效率。”显然,关于目的因的制度安排和政策主张所依据的也就是正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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