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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富强的博客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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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古典经济学的制度思维缺陷

2012-5-16 8:19:48 阅读111 评论0 162012/05 May16

本文摘自《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制度转向及其制度不及》一文,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2年第4期

一、前言

现代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基本上都是基于凯恩斯经济学框架,凯恩斯把产量和就业水平联系起来,从总需求角度探究国民收入的决定,提出了由政府的相机抉择财政政策以促进充分就业的一整套政策体系,并成为战后世界各国治愈经济萧条的良方。但是,凯恩斯并没有为其所创立的宏观经济学夯实微观理论基础,而只是建立在边际消费倾向、资本边际效率以及流动性偏好这三个基本心理定律基础之上,而且,这些心理预期假定与边际革命以降的最大化行为间又存在不一致;在很大程度上,凯恩斯仅仅将经济政策视为一门艺术,是针对具体问题而实施相机抉择的治理艺术。同时,凯恩斯经济学将有效需求视为经济增长的引擎,并主要从消费和投资两大驱动来推动经济增长,把资源创造主要建立在似乎生产力不变的生产要素之粗放式投入上;在很大程度上,它并没有考虑需求背后的制度因素,没有区分消费和投资两类支出对经济影响的差异,没有考虑劳动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没有考虑合作生产中的分工形态和协作机理。正因如此,我们说,凯恩斯经济学根本上没有真正涉及到社会制度问题,没有涉及到对制度的优化;事实上,也正如凯恩斯自己指出的,长期来说我们都死了,那又何必关注长期的制度安排呢?正因为凯恩斯经济学的政策根本上是操作性的而非制度性,从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潜伏了很强的短视性和不确定性,甚至因此而打开政府干预的潘多拉之盒,最终引发了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滞涨”危机。

滞涨危机使得凯恩斯经济学遭到其他经济学流派的强烈批判,并迅速衰落;卢

作者  | 2012-5-16 8:19:48 | 阅读(111) |评论(0) | 阅读全文>>

以土地财政推动经济增长的困境

2012-5-8 8:33:58 阅读727 评论0 82012/05 May8

四、基于土地财政的经济增长之不足

进入21世纪以来,土地收入为地方政府承担越来越大的事权提供了资金支持,这包括城市基本公共品的提供、社会公益性设施与场所的建设和维修、供水供电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社会保障服务的提供以及地方经济的发展等;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土地财政促进地方经济的增长,甚至成为地方经济增长的主要要素之一。不过,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越来越依赖于土地财政,而土地收入又与房地产有关,从而使得地方经济严重依赖于房地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又会加剧地方财政的脆弱性,从而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实,尽管现有的数据表明,土地财政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某种正相关性:进入21世纪后,经济增长越快的地区,土地财政收入总量及其占地方政府总财政支出的比重往往也越高。但是,这种正相关性也潜含着两种不同的意义:一者,土地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在公共领域的政府支出,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即土地财政对经济增长具有正面意义;二者,土地财政的使用缺乏足够有效的监督机制,从而造成一种粗放式发展,即土地财政对经济增长具有负面意义。后一可能性意味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不就是可取的,一个明显的事实就是,伴随着土地财政收入越来越大的同时,出现了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城市的无序扩张及腐败的迅速涌现;显然,这一可能性在当前中国社会同样是不可忽视的,且很可能是产生短期内经济快速增长的主因。事实上,据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的研究,土地出让面积净增加与地方GDP的增加呈正相关,即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越多,地方GDP增加值也越大。显然,近年来各地都出现了“开发区热”和“房地产热”,尽管其直接目的是加快城

作者  | 2012-5-8 8:33:58 | 阅读(727) |评论(0) | 阅读全文>>

土地财政不断膨胀的两大原因

2012-5-3 10:51:36 阅读7091 评论1 32012/05 May3

土地财政不断膨胀的两大原因

上面的分析表明,1994年分税制改革致使地方政府收支越来越不平衡,以致地方政府不得不转向依赖土地收入来加以弥补,从而导致了土地财政的出现和增长。当然,土地财政的快速增长也潜含着两种不同的可能:一是财政分权安排不合理,不对称的财权和事权使得地方政府所获得的财权与其承担的事权之间日益脱节,从而只能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以抵补支出,也即,不断扩大的财政支出是地方政府之事权日益增长的自然结果;二是财政分权缺乏足够有效的监督机制,财权的制约缺位使得地方政府具有不断扩大事权的冲动,从而导致财政支出的不断飙升,也即,不断扩大的财政支出是地方政府追求事权扩张的人为结果。前者意味着,不断扩大财政支出以及进而衍生出的土地财政根本上是政府应对不对称的事权之必然之举的,从而也是合理的,只有通过财政分权体系的重新安排才能得以最终解决。后这则意味着,财政分权后形成的“反向剪刀差”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府源于道德风险行为所创造出来的,这或者是因为财政预算本来就是软约束的,或者是基于GDP政绩的激励,也或者是因为从财政支出的扩大中可以方便地进行创租,相应地,通过增设有效的监督体系就可以防止土地财政的不断扩张问题。这里就这两大原则逐次作一分析。

首先,就财政分权安排的不合理而言。目前,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如下: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

作者  | 2012-5-3 10:51:36 | 阅读(7091) |评论(1) | 阅读全文>>

财权和事权不对称下的地方财政取向

2012-4-26 9:38:03 阅读5348 评论7 262012/04 Apr26

财权和事权不对称下的地方财政取向

1994年分税制改革造成了财权与事权的明显不对称性:一方面,中央政府获得了巨大的财权,却承担了越来越小的事权;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获得的财政收入更少了,但承担的事权却越来越多,这包括城市基本公共品的提供、社会公益性设施与场所的建设和维修、供水供电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社会保障服务的提供以及地方经济的发展等。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如下两图看出:1.1994年分税制后,中央财政收入快速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急剧下降;2.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所占比重都在70%左右,从而更好地维持了财政收支平衡;3.1994年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所占比例越来越大,2009年超过了78%,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比例却基本维持在1:1左右,且中央所占的比例还稍微多一点。

正因为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财政收支呈现出“反向剪刀差”的对比变化,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日益不平衡,因此,地方政府就会寻求税费之外的其他财政来源。如在广东一些地方就存在以“打击六合彩”(交通罚款等)为特点的非税收入。尤其是,省级以下的财政体制更缺乏规范,导致收入层层集中在省级政府;正因为县、市级地方政府缺乏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因而它们就不得不寻求其他财政渠道。一般地,增长财政收入的途径主要有这样几种:一是出卖国有资产,二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出卖国有资产有分为:出卖企业等社会资源和出卖土地等自然资源。

首先,就出卖企业等社会资源而言。1994年分税制后,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出卖主要有两大阶段。一是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届

作者  | 2012-4-26 9:38:03 | 阅读(5348) |评论(7) | 阅读全文>>

集体谈判权是否会加剧劳资冲突

2012-4-21 8:45:55 阅读297 评论0 212012/04 Apr21

工资集体谈判制是否会加剧劳资冲突

一般地,劳工通过集体行动可以大大提高它在与雇主的谈判中的力量,从而有利于提高工资水平。例如,1949年美国的工会组织就为员工争取到了非工资福利,包括加班加点和假日劳动的报酬、假日工资补贴、利润分红、教育与训练补贴、保健保险福利费,等等。这一点,很早就为经济学之父斯密所认识,斯密主张,应该通过允许成立工会等法令来增大工人的谈判势力,从而促进有利于工人的分配。同样,穆勒则强调,当时由雇主占支配地位的国会通过的那项著名的禁止工人联合起来的要求提高工资的“劳工法”是阻止工人阶级获得较高工资的根本原因,“这种法律所表现出来的正是奴隶主的那种残忍凶恶的本性,尽管已不再可能公开使工人阶级处于奴隶地位”,“只要法律禁止工人为提高工资而联合,法律在工人看来就似乎是低工资的真正原因”,从而提出“提高劳动工资,并使它维持在所希望的水平上,人们所想到的最简单的方法,是由法律予以固定”。[1]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个人权利的扩展,集体谈判权也越来越成为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如国际劳工组织1981年通过的154号公约《促进集体谈判公约》第2条就规定:集体谈判是指包括所有在一名雇主、一个雇主群体或者是一个以上的雇主组织一个和多个工人组织之间进行的谈判。其中,集体谈判的内容包括:1.决定劳动条件和就业期限;2.调整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关系;3.调整雇主或者他们的组织同一个或者多个工人组织之间

作者  | 2012-4-21 8:45:55 | 阅读(297) |评论(0) | 阅读全文>>

《劳动合同法》如何影响企业?

2012-4-16 8:45:17 阅读219 评论1 162012/04 Apr16

《劳动合同法》是否会导致企业倒闭

一些经济学者反对《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理由是,它将增长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导致企业倒闭和失业,最终损害的是工人本身。例如,张五常就批判李稻葵等没有做过厂,没有到工厂考查过,从而不了解《劳动合同法》对厂商带来的危害。[1]问题是,张五常也许了解一些企业主的需求,但他果真了解社会大众的疾苦么?了解社会大众在GDP不断增长中的失落感吗?显然,尽管张五常自恃其发达的逻辑思维能力,但实际上,在他的分析中充满了逻辑的疑点。譬如,张五常认为,2007年新《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诱发了工厂倒闭潮,只有那些效率较高的工厂存活下来。问题是,既然工厂数减少了,为何还会出现“民工荒”?为何工厂增加工资的压力会如此之高?张五常的解释是,因为工厂倒闭或停产导致工人大量回乡后再也不回来了。[2]如果这样,那么这种工人所在的中、西部家乡就会出现工厂的快速增长。问题是,这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为经验证据所支持?而且,如果真的出现了这种劳动力大规模的地域转移的话,这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地区的协调发展反而是天大的好事,又为何要反对呢?另外,张五常想当然地说,从市场竞争的角度看,本田的工人不可能被老板剥削,因为他们可以另谋高就,不满意工资可以辞职不干。

作者  | 2012-4-16 8:45:17 | 阅读(219) |评论(1) | 阅读全文>>

为何要推行《劳动合同法》和集体谈判权

2012-4-9 9:35:13 阅读202 评论0 92012/04 Apr9

《劳动合同法》和集体谈判权的理论基础

现代主流经济学持有这样的市场理念:不仅不受干预的市场交换本身就是自由而公正的,而且,每个人的逐利行为在“无形的手”引导下可以通达社会利益的最大化。问题是,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将市场经济等同于自由经济,但市场主体果真是自由的吗?或者具有同等的“自由”吗?同时,基于特定市场机制的“自由”交换结果果真公正吗?显然,前者涉及到市场主体所拥有的权力结构,后者则涉及到市场交换所依循的程序规则。事实上,上面的分析就指出了两类权力集中现象,其中,政治领域的公权力集中主要涉及权力制衡和组织治理,这根本上是政治学家所关注的重要内容;经济领域的私权力集中主要涉及市场交换机制,这根本上是经济学家所关注的核心内容。但不幸的是,现代主流经济学却承袭古典经济学的还原论思维而将市场主体视为原子个体,从而也就看不到现实市场中行为主体在地位和力量上的差异,看不到市场交换所产生的金钱权力和财产权力之集中现象。试问:现代资本主义市场体系尤其是当前我国市场体系中的权力是均匀分散的吗?进一步地,即使现代主流经济学鼓吹的市场竞争可以促使权力的分散,但这种权力分散达到了足以实现交换公正的程度了吗?

事实上,加尔布雷斯等很早就指出,作为个体的消费者与作为组织的生产者之间存在严重的权力不对称,现代社会的典型特征就是生产者主权;在作为个体的员工和作为组织的厂商之间也存在严重的权力不对称,资本主义市场本质上有利于厂商。鲍尔斯则对权力作了如下定义:“如果A通过让B付出代价(或者威胁要这么做)的手段,迫使B按照有利于A的方法行动,那么A就对B拥有权力”,显然,“一个老板让工

作者  | 2012-4-9 9:35:13 | 阅读(202) |评论(0) | 阅读全文>>

如何理解自由的普世性

2012-4-3 8:36:53 阅读420 评论0 32012/04 Apr3

如何理解自由的普世性

维护个体的独立和发展是人类的一项基本诉求,相应地,自由也就是人类社会的一项普世价值。然而,无论是在国际间还是一国之内,自由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争论乃至对立。为什么呢?问题的根源就在于,我们对自由内涵的理解是不一致的。那么,自由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呢?西方社会往往喜欢挥舞其所理解的自由和民主之大旗对其他国家指手画脚,那么,自由是否是一元主义的、或者是否等同于西方的价值观?事实上,尽管“自由”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但如果真正问起自由的含义时,几乎又没有多少人能够说得清、道得明,以致自由实际上成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既现实又遥远的雾中花、镜中月。萨托利就指出,“自由主义是比民主主义更难确定含义的标签,……(因为)‘自由’的外延远比‘人民’难以捉摸。”[1]而且,正因为自由以及自由主义不仅在为不同人所使用时往往被赋予相差迥异的内涵,不同个人或群体之间也往往使用这同一词汇进行相互间的残酷斗争。例如,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往往将市场主体视为自由的,但显然,这种自由往往知识一种无干涉意义上而言的,而对大多数弱势者而言,他们往往无法真切地感受到市场中的自由。这就告诫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自由主义与自由放任等同起来。

事实上,自由演化史反映了它的复杂化和多元化趋势,并与人们需求的上升联系在一起;因此,我们在将自由引入了现代生活中时,不应局限在社会政治领域,而是要深入到经济

作者  | 2012-4-3 8:36:53 | 阅读(420) |评论(0) | 阅读全文>>

“为官不为”的思想基础

2012-3-29 14:35:54 阅读501 评论2 292012/03 Mar29

简单自由主义思维在国内的泛滥

经济学的根本性作用就在于把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结合起来,利用各自的优势弥补另一方的不足,以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这两大问题,而不是二者择其一,或者仅仅是“两害相较取其轻”。相反,如果像主流经济学家那样考虑到市场失灵的情况下退而求其次,在社会福利最优无法实现的情形下转而在自由市场的基础上以市场失灵为代价寻求次优;那么,如果沿着另一条思路,通过不断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同样可以微小的政府失灵为代价来实现政府协调下的同样效果。不幸的是,国内经济学人往往容易走上极端:一方面,针对市场失灵问题,不是寻求市场的完善之道而是视如取消了事,如改革开放前的实践所做的那样;另一方面,针对政府失灵问题,也不是寻求政府监督体系的完善而是取消政府相关职能,这正是当前经济学界的流行观点。事实上,正是受现代主流经济学所潜含的市场原教旨主义及其简单化自由主义之影响,国内一些经济学者开始盲目地宣扬和照抄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思维和理论,并在“知行合一”的理念下积极将这些基于“体用二分”理念而限于书本推理的西方理论应用到中国社会的具体实践之中。

正是基于简单自由主义思维推崇市场竞争,国内一些经济学家不仅主张放松对私营部门的管制,甚至将涉及人们基本生活的公共事务都推给市场。譬如,当房价不断飙升而致民怨沸腾时,这些官员往往就以这体现了市场的供求规律而漠然视之,甚至宣称政府的干预将会助涨而不是压低房价的上升。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05年广州市禁止摩托车通行,据说主要原因是,摩托车导致了交通混乱和街头抢劫现象;但是,广州市政府不是从有关职能部门的失职行为以及市场法制的不健全角度

作者  | 2012-3-29 14:35:54 | 阅读(501) |评论(2) | 阅读全文>>

私有化的理论与现实

2012-3-25 14:49:18 阅读650 评论0 252012/03 Mar25

新自由主义的私有化浪潮

出于对二战后政府行为所暴露出的严重的理性自负之反动,曾经鼎盛一时的具有福利色彩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受到了抨击,而对政府支配地位的质疑和对政府权力过度集中的担心逐渐被新保守主义所利用,从而转化成了对政府经济干预的彻底反对;于是,现代自由主义开始向古典自由放任主义的回归,复杂自由主义向早期简单化形态的复归,从而出现了一股日益强盛的“新兴自由主义”思潮。“新兴自由主义”推崇个人的自由选择,简单地把个体间竞争的纯粹市场活动视为唯一自由的,其他的任何人为干涉都是对基本自由的破坏;同时,“新兴自由主义”集中于效率的关注而否弃对社会公平的追求,认为个人的逐利行为可以导致社会福利的提高,而对社会公平的追求将会挫伤成功者的积极性,从而必然是低效的,达不到经济增长的目的。正是在“新兴自由主义”思潮的引导下,以最小政府理论为基石的经济学流派日益壮大并成为主流,如新古典宏观派(理性预期学派和货币主义学派)、供给学派、新奥地利学派、公共选择学派、新制度和产权学派,等等。显然,正是由于“新兴自由主义:将个人主义和理性选择说很大好地结合在一起,从而就形成了市场原教旨主义信仰;受其影响,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社会认知和政策主张都开始向古典主义回归,把绝大多数社会问题的解决都诉诸于基于力量供求的市场机制,从而具有明显的一元化和简单化倾向。

市场原教旨主义强调,优质而高效的社会服务只能来自私营部门,正是日益扩大的私营部门才促进了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于是,现代主流经济学关注政府失灵远胜于市场失灵,以致市场优越论、政府恶棍说开始支配了整个经济学的思维,受现代经济学思维及其政

作者  | 2012-3-25 14:49:18 | 阅读(650) |评论(0) | 阅读全文>>

复杂自由主义的政策主张

2012-3-21 9:33:29 阅读209 评论0 212012/03 Mar21

复杂自由主义的政策主张

对自由的侵蚀根本源自于权力的集中,因而复杂自由主义的根本要点就在于防止权力的集中。一般地,权力集中现象有两个维度:一是公权力的集中而导致政治权力的危害,二是自然权力的集中而产生的金钱权力的霸权;显然,前者造成了政府失灵,后者造成了市场失灵,而两者的结合和强化就共同造成了社会经济秩序的失范和崩溃。正是基于这一思维,复杂自由主义主张,维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关键不在于现代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那些治标不治本的具体财政、货币政策,而是在于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时,社会制度的完善直接表现为两个失灵问题的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

一方面,就解决政府失灵问题而言,关键是要了解政府的性质,并确保政府做它该做的事。关于政府的性质及其演化,《国家的两种基本类型及其现实理解》一文作了系统的梳理和剖析:就近代的政府而言,它主要作为一个为全体成员服务的社会机构而存在;因此,就必须确保它能够做符合人们利益的事,特别是那些关涉公共领域的事,从而能够确保社会的持续、有序增长。[1]当然,在不同时期,政府所应该做的事是不同的,做事的方式也存在很大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对人类社会的发展特点、人们需求的变化状况以及不同社会的文化传统等进行比较分析;不过,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政府都存在一些基本的工作:缓和市场失灵问题,这包括一些公共品的提供、负外部性的摒除等,其中尤其要确保人们的应得权利与社会财富的同

作者  | 2012-3-21 9:33:29 | 阅读(209) |评论(0) | 阅读全文>>

正确理解新自由主义

2012-3-15 14:56:17 阅读7124 评论0 152012/03 Mar15

新自由主义的内涵辨析及反思

基于对自由主义的演化及其复杂性特征,我们可以重新审视为现代主流经济学所信奉的新自由主义一词。事实上,现代主流经济学之所以对市场机制持绝对支持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就与新自由主义思潮联系在一起。新自由主义思潮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在社会政治上是当时两大阵营相抗衡的产物,而渗透到在经济学界则是源于一些崇尚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学者与凯恩斯经济学的政策主张相抗衡的需要;正因如此,新自由主义就成了新古典宏观流派所使用的专业术语,这包括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以拉弗为代表的供给学派、以卢卡斯为代表的理性预期学派、以哈耶克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新自由主义以及西德的弗莱堡学派。在很大程度上,新自由主义的兴起就是那些信奉市场有效的新古典经济学者所推动的,加尔布雷斯写道:经济学家“为竞争注入了一个新的含义,即竞争成为了一个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概念,而这一点早期的经济学家也赞成。竞争的定义开始逐渐地适应了理想经济社会的要求,它不再是一个描述现实的定义,而是一个促成理想结果的概念。实际上,竞争的定义已经适应了这种理想的要求。”[1]新自由主义的新发展则出现在苏东解体后的20世纪90年代,资本主义的胜利加速了世界经济日益一体化的发展;为此,一些自由至上主义者依据新的历史条件对古典自由主义进行了改造,更加强调市场化、自由化和私有化。而且,这种思潮还进一步朝政治和意识形态方向发展,以致学术理论逐渐

作者  | 2012-3-15 14:56:17 | 阅读(7124) |评论(0) | 阅读全文>>

复杂自由主义的人本关怀

2012-3-12 9:07:26 阅读441 评论0 122012/03 Mar12

复杂自由主义的人本特性及其社会信念

上面的分析表明,我们不能简单地用单一的维度来判断一个理念、一个政策乃至一个学者是否属于自由主义,而是要洞见自由内涵的不断发展性和日益复杂性,这就是复杂自由主义的基本态度。一般地,作为一个真正的学者,应该对任何思潮都持守一种开放的态度,并积极吸收其中的有益养分,从而也就不能且不应被贴上简单自由主义的标签。事实上,尽管人们往往倾向于简单化理解一些概念,并根据这种简单化概念给那些思想大家贴上某种一元主义的标签,如自由主义者或反自由主义者、激进主义者或保守主义者、个人主义者和社群主义者、经验主义者或理想主义者;但是,当真正具体到个人的哲学倾向时,我们常常会会发现,这种简单化的标签往往是非常困难的。例如,人们往往会把哈耶克归属为保守主义一类,但哈耶克本人却极力否认;再如,斯密开创了古典自由主义,但他显然又不是纯粹的自由放任者;同样,柏拉图往往被视为集权主义的师祖,但他实际上在寻求某种理性自由主义,或者说寻求一种自律性的自由。在被问到是持自由主义立场还是社会民主主义立场时,秦晖曾说:“我坚持的是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都肯定的那些价值,而反对那些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都否定的价值。”[1]在某种程度上,笔者不仅充分认识到市场机制和组织机制在经济活动中的积极功能,同时也清楚了解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现实存在;因此,笔者强烈主张抑制政府的恶,但所持的自由主义也并非时下流行的那种强调私有化和市场化的自由至上主义。

作者  | 2012-3-12 9:07:26 | 阅读(441) |评论(0) | 阅读全文>>

自由主义的现代内涵

2012-3-6 10:51:28 阅读299 评论0 62012/03 Mar6

自由主义的复杂性演化及其现代内涵

偏重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自由主义仅仅是在早期呈现出来的特征,是自由简单化和一元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随着简单自由主义在实践中的缺陷暴露,自由主义本身也开始朝日渐复杂化的方向不断演化。实际上,随着人类基本权利的深化和扩展,现代自由主义已不再局限财产自由这一层次上,也不再把任何私有财产的获得都视为正义的,私有财产的保护也不再成为自由主义的核心;相反,现代自由主义更关注个体的平等生存权和体面生活权问题,这体现为对社会贫困的关注、对弱势者的照顾。例如,霍尔姆斯就指出,“当少数民族的投票权没有在法律上得以实施,或者贫穷的黑人婴儿由于社会歧视他们碰巧降生的群体而导致死亡率较高时,自由主义的观察家们就会提出抗议。”[1]

简单自由主义认为,存在一种最佳的生活方式,这种最佳生活方式就是自由主义制度作为一种普遍原则的应用,从而是永恒不变的;它源自于一种经济人假设的理性共识,因为理性个体间的互动可以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格雷写道:“像诺齐克这样的自由派自由主义者相信,正义要求有一个普遍的经济体系。对他们来说,财产权和契约并不是社会性的和法规性的传统——根据人类幸福不断改变的要求,这些传统完全可以是不同的——而是普遍人权的直接应用。不仅仅是现代经济缺少了良好运作的市场制度就不能繁荣。更确切地说,市场制度体现了无时间性的正义要求”。

作者  | 2012-3-6 10:51:28 | 阅读(299) |评论(0) | 阅读全文>>

自由主义的起源及其早期偏向

2012-3-2 8:33:51 阅读5894 评论0 22012/03 Mar2

自由主义的基本内涵及其早期偏向

目前社会上往往流行着简单化的标签,但自由主义迄今已经呈现出了多种形态并被赋予了相差迥异的内涵;因此,笼统的自由主义往往有把问题简单化的倾向,而且,这种简单化的自由主义概念还会进一步沦为政治性的而非学理性的。事实上,罗兰夫人在断头台的绞刑架上大声疾呼:“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为此,我们就必须对自由主义这一概念重新作一清晰而全面的认识。

其实,人们在创造自由、平等、民主、正义、勇敢、节制等众多词汇和概念之初往往都本着善的目的,但这些词汇却逐渐为一些个人或群体所篡改和利用,从而导致其内涵逐渐变得浅薄和僵化;最后,这些概念往往被赋予了“主义”的色彩,结从而使得概念本身被扭曲和异化。例如,平等的理念是好的,但一旦转化为平等主义就带上了“一大二公”的味道,从而开始了破坏性的革命运动;民主的理念是好的,但一旦转化为民主主义就会滋生出多数暴政的现象;形式无论在实践上还是理论上都是必要的,但形式主义却成为虚情假意的遮羞布;权威也是维持学术秩序的重要力量,但权威主义却窒息了学术的自由交流和实质发展。正因如此,我们在使用一个概念并由此来指导行为实践时,就需要把握一个“度”,需要理解它的精微涵义,而防止它的滥用或者被用于政治性的目的。关于这一点,无论是古希腊还是中国的先贤都进行了强调。例如,亚里士多德就强调,勇敢是一种相对于畏惧的正常状态,是怯懦与蛮勇之间的中道;节制是一种相对于感观痛苦的正常习惯或状态,是放纵和无欲(冷淡)之间的中道。

显然,自由这个概念本身也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轨迹,不同含义的自由主义只不

作者  | 2012-3-2 8:33:51 | 阅读(5894) |评论(0)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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