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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富强的博客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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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路线(分析思维之一)  

2016-09-04 12:07:31|  分类: 马克思经济学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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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经济学“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路线

:古典政治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思维比较

朱富强

本章导读:有别于现代主流经济学,以马克思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遵循着一种从本质到现象的基本路线:首先透过现象去探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其次分析事物的现状表现,其三剖析现状的成因及其与偏离本质之处,其四分析异化现状下的种种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最后是寻找纠正事物异化的途径。显然,这种研究路线不仅与社会科学的学科性质相适应,而且也比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更全面,因而更值得继承和发扬。

 

一、引言

作为一门“致用之学”的社会科学,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根本上要实现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需要透过现象挖掘本质,需要解释现实社会经济变动中的趋势或规律。马克思曾强调,“如果事物的现象与本质一致的话,科学就成了多余的东西。”[1]但显然,纯粹的数理建模或数学推导仅仅可以获得一些取决于假设前提的逻辑结论,纯粹的计量实证和回归分析也主要只是对现象的描述或解释,这两者都无法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同时,即使现代主流经济学倾向于将逻辑推导或计量实证视为客观的,但实际上无论是前提设定还是数据选择,根本上渗透了人的认知;无论是数学工具还是数据资料乃至现象本身,都是沉默的,对它们的认识根本上来自主体的解读,来自主体对变量、模型以及检验手段等的选择。

也是基于上述原因,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的结合就会存在两方面的难题。第一,既然本质本身是主观和相对的,我们又如何辨别本质的证伪呢?存在什么判断方法吗?布劳格问道:“我们怎么能够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即没有一些关于什么是科学、事实上什么是真正好的科学、什么是真正坏的科学这些事先的概念的情况下,来研究科学的历史呢?由于存在着太多的科学,以至于我们难以想象如果没有一些有关选择的原则我们怎么能研究科学,如果这些原则不是方法论原则的话,那么它们是什么原则的呢?”[2]就涉及到理论对问题的解决力,因为任何理论的目的都是解决问题,从而一般可用解决问题的程度来作一简明判断。第二,既然本质是主观的,那么,我们又如何识别事物的本质呢?这就要借助人的知性思维而进行超验性分析,如劳森指出的,尽管“人类知识是以感觉经验或以印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是,任何知识理论都以某种本体论为前提,因为,它必须假定(即使只是隐含地),现实存在的特性是:它能作为寻求或说明的知识的对象”。[3]因此,为了更好地理解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路线,我们就有必要重新回到以马克思为代表的早期古典经济学中去,从他们对实际经济的分析中汲取营养。

有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梳理以马克思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者对具体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从中提炼出一种由于规范分析和市政分析相结合的基本分析路线,并由此对流行的分析路线进行审视。

二、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思维问题

一般认为,纯粹的实证分析所获得的只是基于相关性的统计规律而不是基于因果性的经济规律,从而无法真正刻画和解释纷繁芜杂的社会经济现象,尤其不能解决现实世界中的具体问题。[4]事实上,即使已经有了大量经验或实践能够证实某一工具对于处理一个特殊工作很有效力,我们也不能由此证明它可以用于解决其他相类似的问题,这里潜含了工具主义的谬误。胡佛写道:“前提错误的论证虽然是错误的,但可能是有效的。我的观点是,即使在工具主义论证是正确的情况下,它们也是空洞乏味的。把我们的注意局限在短期的、实际的问题——这样做可能使工具主义更能在逻辑上被证明是正确的——的唯一意义在于:倘若‘实际的问题’是可以被解释为意指过去的问题的话。对于真正的实际问题来说,那是无用的。”[5]

同样,纯粹的数理分析所获得的只是基于形式逻辑的数学命题而不是基于行为逻辑的社会命题,从而也不能真正刻画和解释纷繁芜杂的社会经济现象,尤其不能解决现实世界中的具体问题。[6]事实上,无论一个数理模型是多么的精致、严密,但它必然依赖于特定的前提假定和逻辑思维,只要前提假设和行为逻辑有稍微的偏差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后果。劳森就指出,“演绎主义所假定的普遍性也不是真的没有在当代正统经济学纲领中受到怀疑”,只不过,主要是“极少数经济学家,主要是非正统的经济学家,对当前几乎普遍存在的对一些著名的方法的依赖现象偶尔也表示了某种程度的关注。”[7]

尽管如此,在新古典经济学常规范式的支配下,绝大多数经济学人还是热衷于这种纯粹的计量实证和数理建模。尤其是,基于单一的自然主义思维,现代主流经济学家往往想当然地以为,某些推理的方法、目标和标准已被特定的自然科学领域证明是有效的,因此,也必定同样适应于所有的其他科学领域,特别是包括社会和经济分析这些活动。为此,主流经济学范式的批判者往往会遭到主流经济学家的反击:“他们常常被(误)认为不同意理论有某些独立存在的前提或者公理或诸如此类的东西。(而)对推理形式本身的批判显然是无法理解的。例如,哈恩就为主流经济学的这种研究方式进行辩护:“经济理论的反对者常争论说,理论是同义反复的,因为它由公理和假设而来的逻辑推断组成。如果人们对这些批评者还够宽容,会认为他们的批判表明了其对于这些公理和假设的忽略。[8]

事实上,如日中天的逻辑实证主义确立了现代主流经济学的三大逻辑:解释的逻辑、确证的逻辑或理论构建的逻辑;但是,经济学的发展现状却表明,这些抽象分析逻辑将经济学导向的不是走向精确和明晰,而是自相矛盾和混乱。从两方面加以说明:一方面,实证主义的逻辑本身就存在问题:大棒的拍打可以除去绵垫子上的灰尘,但这不意味着同样适合于玻璃上的尘埃;另一方面,将实证分析结论运用于社会改造将会造成更为惨重的后果:经济学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节变得越来越严重。[9]正因为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理论逻辑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导致了它无论是在解释、预测还是在指导实践的层次上都很不成功。劳森指出,“正是这样不加怀疑地依赖于这一推理这一点,使我们得以理解最近50多年来当代经济学失败的根源所在。”[10]

与新古典经济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斯密、穆勒、马克思等古典经济学大师都对理论的前提假设以及理论的现实性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在对社会经济的具体分析和预测上也更为成功。

例如,霍奇逊就写道:“尽管马克思的经济学被频繁地指责说未能经受其自身预见的检验,它在这方面所取得成功恐怕要比新古典主义大得多。让我们思考几个例子。首先,马克思预言资本会聚积在越来越少的寡头垄断企业手里。事实上,今天仅仅数百家巨大的企业就主宰了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其次,马克思预言随着资本主义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逐渐分离,会导致出现一个与股票所有者的主体相区别的由公司经理组成的新的社会阶层。现在这是一个大家都承认的事实。第三,马克思预言小农经济学和其他落后的生产形式的集体,会导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农业中占统治地位,并使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该过程实际上已经完成了。第四,马克思预言会产生一个统一的世界范围的资本主义体系和世界范围的工人阶级。今天除了中国和苏联阵营之外,资本渗透到了全世界,产生了一个经济上统一的世界生产体系,其中绝大多数人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第五,马克思看到了资本主义对抗的持续和加剧以及世界经济的混乱。在很大程度上,这些因素仍然伴随着我们。”[11]

同样,里昂剔夫也指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长远分析“这一记录的确令人印象深刻,它包括财富日渐集中、中小企业迅速消亡、对竞争逐渐施加限制、技术不断进步并伴之以固定资本日显其重要性。最后,同样重要的是,经济周期反复发作,其强度不会所有减弱。这一系列在现实中得到印证的预言,无人能及。反观现代经济理论的所有精华,也实难发现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那么,马克思这一系列成功的预言对现代经济理论有什么意义呢?……希曼(Heimann)教授在其著作中对他们的态度有很好的表述,‘马克思为我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最具综合性、给人印象最深的范式。所以,马克思经济思想之于现代经济理论的意义变成了一个方法论的问题。”[12]

那么,相对于现代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有和特色呢?两大经济学为何会存在如此明显的方法论差异呢?这就需要比较两者的研究思维以及产生背景。

事实上,西方社会根植于自然主义思维,尤其是,自边际革命以降,主流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局缩在人与物之工程关系的私人领域,集中研究既定制度下的个人理性行为和物质资源配置;这样,它就不但把复杂多样的经济现象就简单化了,而且也使经济学蜕变成为一门有关个体领域里最大化计算问题的学问。相应地,西方主流经济学就刻意模仿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甚至把经济学当作一门自然科学来研究,极力强调其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与此不同,古典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对象是涉及人与人之社会关系的公共领域,从而不但关注社会现象之间的复杂联系,而且主要把经济学视为增进国民财富和社会福利的学问。同时,古典经济学大家大多受过社会科学领域的训练,从而得以有力地摆脱西方根深蒂固的自然主义思维传统,而经济学当作社会科学来研究,关注经济学理论所内含的价值判断和立场。伊格尔顿就写道:“马克思似乎曾经有过从自然中为历史寻找基础的念头,但他也强调,人类创造的是历史而不是自然。他有时批判那种用生物学原理解释人类历史的方法,还反对那种认为存在真实普遍的历史法则的说法。与许多十九世纪其他思想家一样,马克思利用了自然科学的权威性和知识无上的模范作用,为自己的作品赢取合法性。”[13]同样,韦森也指出,古典经济学家们一开始也是致力于把自己的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科学来建构的,这与自20世纪初以来那种在唯科学主义(scientism)精神指导下,大多数经济学家朝着一种高度形式化和技术化的方向拼命发展还是有很大区别。[14]

进一步地,对上述两种思维如何进行甄别和取舍呢?这又涉及对经济学科的性质认知。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任何经济行为都必然是社会性的,必然会涉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层面;即使那些被视为纯粹资源配置的个体消费选择和生产投资行为,也必然会影响他人或社会的利益。因此,经济学的本质就根本不同于自然科学。而且,迄今为止,也没有什么重要经济学家把经济学直接视为自然科学的,最多只是强调经济学科的科学性发展以及纯经济学的理论构建之意义。[15]既然如此,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是否应该仅仅局限于新古典经济学偏重的人与物之工程关系的私人领域呢?同时,如果经济学必须拓展其研究范围甚至应该把公共领域当做研究核心,那么,它的研究方法有何特点呢?一般来说,社会科学的理论逻辑关键是人类的行为逻辑而不是数学的形式逻辑,其理论研究不能仅局限在基于现象和功能联系的实证逻辑上,而是必须对事物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进行探索。因此,作为本质为社会科学的经济学,其理论研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揭示出事物的本质,从而能够理出事物之间发展作用的逻辑机理和因果关系,这也就是经济学的本体论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讲,探究本质本身就体现为个人的认知,从而使得经济学本身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同时,经济学又是一个致用之学,致用需要建立在对现状的精确认知的基础之上,这是经济学研究的客观性。例如,韦伯就强调,所有将社会组织和文化活动作为他们研究对象的学科,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解决实际的社会问题而产生的,发展对政治经济状况进行可靠测量的价值判断是这些学科的基本目标。正是基于探究事物本质以为指导社会实践的基本诉求,我们可以进一步发现,经济学的理论研究必须遵循从本质到现象的基本路线:首先透过现象去探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其次分析事物的现状表现,再次剖析现状的成因以及引起表象和本质相脱离的因素,最后是寻找纠正事物异化的途径。显然,这条研究路线要求将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结合起来,这正是古典经济学实际使用的基本路线,而与现代主流经济学则相差较远。

由此,我们再来审视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思维。当前,几乎每一本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教科书都会对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的差别进行解释,并一致清楚地表明:经济学家对实证经济学感兴趣,并能够满足经济学实证主义的要求。但显然,现代主流经济学所面临的问题恰恰在于,经济学并不能满足实证主义所宣称的那些要求。究其原因,社会经济现象并不存在一个不变的规律,社会事物的发展也与人类的意识及其促动的行为息息相关;同时,任何实证分析本身都不是客观的,社会领域的任何实证都无法完全撇开价值判断。[16]为此,博兰就指出,“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之间的区分,是完全令人困惑不解的。实证主义的政策顾问们实际上一直在鼓吹,他们的政策是达到预定目标的最佳方式。……很难想像出一种方式,人们能够永远避免规范性的判断。因此,当要求人们的经济学研究或建议应符合实证主义的规定时,人们实际在完成的却又是什么呢?”[17]为此,我们就需要重新反思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哲学思维及其所形成的研究路线,而这又可从马克思经济学以及古典经济学中汲取丰富的营养。

三、古典经济学家采用的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思维

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路线一大群古典经济学家分析社会经济问题的共同特征,尤其以斯密、穆勒、李嘉图、马克思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著作中得到鲜明体现,他们在实际的经济分析中往往自发地采用这条路线。究其原因,古典经济学根本上还是将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来研究的,从而分析中也充满了规范性这可从两方面得到说明。一方面,绝大多数古典经济学家关心的是国民财富的增长和以及社会福利的提高问题,其中又特别关注穷人福利的提高;因此,古典经济学关注整个社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努力缓和基于“物竞天择”的纯粹市场机制所造成的两极分化倾向。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制度的完善必须充分体现时代对社会正义的认知和要求,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有助于人类社会的长期有序发展;因此,古典经济学集中于公共领域的研究,试图剖析社会事物的本质及其内在的因果机理,运用权力结构来剖析事物本来面目和现实面目之间差异以批判和改良现实社会制度。

当然,不可否认,几乎古典经济学家都没有明确提出这一研究路线,更没有就此方法论展开详细阐述和讨论;但同时,在他们对具体问题的分析中确实又可以清晰地发现这一研究路线,并且塑造了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基本特色。其实,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路线是笔者在阅读大量的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心理学、伦理学以及历史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个分析框架,后来转而对古典经济学理论、方法和思维进行辨析和梳理时,从古典经济学家的具体分析中获得了进一步的印证和强化,进而使用这一分析路线分析了大量的周遭社会经济现象,由此获得了极有助益的启发和认知

古典经济学使用此研究路线的一个明显的例子是,斯密、李嘉图、穆勒乃至马尔萨斯等人都不仅关注商品交换,不仅关注由交换决定的价格,而是要进一步关注决定和影响商品交换的内在原因;相应地,他们都区分了商品的价值和价格,如配第的自然价格和政治价格、坎铁隆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价格、斯密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马尔萨斯的内在交换价值和名义交换价值、西斯蒙第的绝对价值和交换价值,等等。这种二分法的分析贯穿于古典经济学家对所有商品的研究之中,并典型表现在对工资的理解上,这里作一说明。

例如,斯密在分析工资理论时,沿着这样几个层次逐层剖析。首先,斯密探讨工资的本质,在这点上他把工资看作是一个自然的范畴。这充分体现在在土地尚未私有、资本尚未积累的“原始社会状态”下此时工资是劳动者通过劳动而得到的全部报酬,即“劳动生产物构成劳动的自然报酬或自然工资”。[18]其次,斯密又不是仅仅停留在这一形而上的层次上,而是进一步考察工资的现状。显然,在雇佣社会里,劳动者不能独享全部劳动生产物,而只能获得劳动生产物的一部分,而且往往仅能维持基本生活的需要。其三,斯密由此发现了工资的现实与其本质之间的分离。事实上,如果每个人可以完全占有自己的劳动产物,那么,工资是与其生产率保持同等比例增长的;但是,在现代的雇佣社会中,人们却无法完全占有自己的劳动产物,从而工资也就会与劳动生产率相脱节。其四,斯密进一步挖掘了现实工资的确定机制。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的工资到处都取决于劳资双方所订的契约”,[19]工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雇主和雇佣工人之间的竞争,这是“工资契约理论”的滥觞。最后,斯密还剖析了当时低工资的原因。雇主在劳动市场的讨价还价中占有优势,因为雇主在数量上少且能支撑更长时间,法律也对雇主有利,因而工人不得不满足于低微的“生存工资”。

正是由斯密启开端,这种分析路线影响了后来众多的古典经济学家,尤其是,那些知识越渊博的经济学家,就越关注决定市场价格背后的东西。即使学术知识相对狭隘的李嘉图,他也继承了斯密有关劳动有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的思想。李嘉图写道:“一切可以买卖可以增减的物品,都有自然价格与市场价格之别。”其中,“劳动的自然价格是维持劳动者自身及其族类所必要的价格。有个这个价格,劳动者数,始可不增不减”,因而“劳动自然价格,乃取决于劳动者维持一身维系一家所必要的食品必须品习惯享乐品的价格”,市场价格则是“依供求比例的自然作用,实际付给劳动者的价格”。[20]当然,李嘉图对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的理解与斯密、穆勒、马克思等也存在某些不同:一方面,他认为,劳动的自然价格不仅包括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生存所必须的生活资料,而且还应包括“由于习惯而成为不可或缺的享用品”;另一方面,他认为,劳动的市场价格不能长期地高于或低于自然价格,因为工人的人口增殖率会调节工资水平。正是由于李嘉图本人对经济学的巨大影响,导致了工资基金说或最低生产费说的兴起,这种学说把市场价格固定化了,而相对忽视了社会条件变化对市场价格的影响。

事实上,李嘉图的自然价格相当于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不过,马克思并没有将工资视为对劳动力价值的直接表达,而是认为供求规律影响着工资的具体表现。同时,斯密在论述工资时强调,工资本质上是一个自然范畴,而“生存工资”仅仅是现实生活中的工资;但是,由于历史观的不足,李嘉图却将当时呈现出来的最低生活费水平这一现象当成了工资的本质。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就在于李嘉图本人的知识结构:一方面,李嘉图本身的历史哲学知识就非常贫乏,因此,诸如历史、制度和事实这些在斯密和马克思的著作里得到突出的描述的东西在李嘉图的著作里都淡化为一种背景,甚至李嘉图的社会哲学也只有在大量的讽刺里才隐约可辩;另一方面,李嘉图受了马尔萨斯的人口论的影响,认为“一国资本多大减少以至于维持劳动的基金大大减少时……人口是通过使他们就业的基金来调节它本身的,所以总随着资本的增减而增减”。[21]因此,从短期来看,工人的平均工资不能多于工资基金对劳动者供给的比例,而从长期来看,人口数目和工资基金数额的互动也使得劳动者得到“自然工资率所能提供的适度享用品”。

相反,基于渊博的历史和哲学知识,斯密、穆勒以及马克思等都看到了市场价格的历史变动。例如,不同于当时“工资基金说”或“最低生活费说”的提倡者,斯密认为,工人的工资是可以变化和提高的,并且赞同工资的增加。主要原因有三:(1)工资的上升是社会财富增进的结果和标志,因为“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必定随着预定用来支付劳动工资的基金的增加而成比例地增加”;[22]2)高工资可以增强工人们的健康和体力,激励工人们尽力工作,这成为效率工资的滥觞;(3)不同于重商主义将海外市场作为商品处理的主要场所,消费能力主要是他国而非本国的国民消费能力,工资则作为出口产业的生活费用而成了负担,斯密将国内市场作为主要消费场所,工资就体现了国民的消费能力。问题是,“生存工资”的现状如何改变呢?或者说,工资如何提高呢?斯密认为,这需要进一步分析供求双方的力量变化:(1)如果资本积累增加和经济快速发展,就会增加对劳动的需求和促进工资的上升;(2)如果通过允许成立工会等法令,就可以增大工人的谈判势力,从而促进有利于工人的分配。同样,针对李嘉图-马尔萨斯-拉萨尔的“工资铁律”,都将基金总数不变作为反对工会运动的理论基础,反对工人为提高工资而斗争。马克思也指出,(1)劳动力价值是一种把社会性而非个体性的现象,它由消费品的工业平均劳动生产率决定;(2)惟一现实的“基金”是工人新创造的价值总和,它如何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分配取决于二者斗争的现实结果,尤其是现实的阶级斗争状况。在这些学者看来,对工资起决定性作用的与其说是经济因素,不如说是社会和政治因素,主要在于社会力量结构是不平衡的。

基于相似思路,穆勒后来宣布放弃了工资基金说,承认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工资基金不是固定不变的,经济条件允许工资率有一个巨大的变动幅度。他提出了两种补救办法:(1)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实行强迫储蓄以增加工资基金总额,克服最低工资法所造成的失业;(2)工人应该有权利联合起来提高他们的工资。同时,穆勒指出,当时的工资之所以如此低微,就在于 “工人阶级人数太多,又太分散,根本联合不起来,进行有效的联合就更困难了。如果他们能联合起来的话,他们无疑就能够缩短劳动时间,并能够在缩短劳动时间的同时使工资保持不变”。[23]穆勒看来,当时由雇主占支配地位的国会通过的那项著名的禁止工人联合起来的要求提高工资的“劳工法”是阻止工人阶级获得较高工资的根本原因,“这种法律所表现出来的正是奴隶主的那种残忍凶恶的本性,尽管已不再可能公开使工人阶级处于奴隶地位”,“只要法律禁止工人为提高工资而联合,法律在工人看来就似乎是低工资的真正原因”,[24]从而提出“提高劳动工资,并使它维持在所希望的水平上,人们所想到的最简单的方法,是由法律予以固定”。[25]为此,穆勒强调,工人联合和罢工在将利润在分配为工资的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主张工人阶级联合成工会并以集体方式与资本家斗争。穆勒写道:“市场工资率不是由某种自动器械决定的,而是人与人讲条件的结果,也就是斯密所谓人们在市场上‘讨价还价’的结果;那些不讨价还价的人,即便是在商店购买东西,其所付的价格也会长期高于市场价格。更何况穷工人是同富有的雇主打交道,如果他们不象俗语所说的那样‘拼命争取’的话,他们就会长期得不到那种根据对他们劳动的需求而应该付给他们的工资额,但如果不组织起来,他们又怎么去拼命争取呢?一个工人单独罢工要求提高工资,又有什么用处呢,如果他不与其他工人商量(这很自然地会导致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他又怎么能够知道市场状况是否允许提高工资呢……工会是劳动的出售者在竞争制度下借以自己照顾自己的必不可少的手段。”[26]

可见,正是基于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思路,古典经济学在研究具体经济问题时不是局限于对现象的描述或对现实的解释,而是深入地剖析现实与理想的脱节以及现状所以存在的具体社会条件,并试图通过社会环境和条件的改变来促进社会的发展。当然,由于不同学者对社会条件性质认知的不同,从而提出的改造世界的途径也是不同的。例如,在李嘉图看来,工人的实际工资是人口数目和工资基金数额决定的,因而不主张对工资进行管理;但即使如此,李嘉图在地租、税收和农业等方面都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穆勒从影响工资的社会条件出发,主张通过教育、立法等手段来提高工资,但是,又不主张搞剧烈的制度变革,而是主张基于自愿的合作和相互竞争,强调在一个竞争性环境中运作的实行利润分享的企业和实行合作的公司将会进一步改善环境。而在马克思看来,在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制度下,通过制定劳动法等国家干预措施很难真正提高工人的工资,解决社会冲突问题;相反,他认为,当一个更好的社会制度取代当前这种制度时,所有的社会问题就可以解决,工人的工资可以重新与他的生产率(即劳动贡献)联系起来。事实上,马克思认为,统治阶级作为一个现成的阶级是从前一个时代产生的,它作为“自在的和自为的”阶级而存在,一开始就已经为斗争做好了准备。与此不同,被压迫阶级在其能够接受挑战并进行斗争之前必须经历一个形成过程,其中间或发生的暴力往往家族被压迫阶级的组织形成,这使得潜在利益变得日益明显,并导致“自在”阶级转变为“自为”阶级。在激烈的阶级冲突中,被压迫阶级的力量会进一步壮大,乃至统治阶级也会出现分裂,其中一部分归附到新的阶级阵营,而就的统治阶级作为整个阶级将在历史中消失,而就的被压迫阶级则上升为统治阶级。

四、马克思基于从本质到现象路线的具体分析

从本质到现状的研究路线尤其贯穿于马克思对具体经济问题的分析之中:一方面,在马克思看来,理论总是试图通过现象看本质来挖掘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科学的任务是“要把可见的仅仅表面上的运动还原为内部的现实的运动”;[27]另一方面,马克思强调,一些理解现实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改造现实世界,而要改造世界就首先要认识事物的内在本质。事实上,马克思对货币的本质、劳动的属性、工资的来源、分工的效率以及组织的演化等都作了非常深入的剖析,努力揭示事物的内在结构和本质;同时,马克思又深入剖析事物所呈现的现实面目与本来面目之间的差异,深刻剖析产生这种差异的制度和权力因素,并通过分析权力结构的变动以及社会制度的改进来探究社会事物的演变轨迹。例如,马克思对社会正义的展望就是建立在社会权力将会逐渐分散这一基本判断的基础之上,对工资的提升也是建立在工人阶级由自在到自为的转变而产生的联合力量之基础上。

正是由于自发地遵循了从本质到现象这一研究路线,马克思本人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对社会经济的未来发展作出极具观察力的前瞻分析,并得以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熊彼特甚至指出,“马克思著作的大部分由于其所具有的逻辑性而是分析性的,因为它是对于社会事实的相互关系的说明。”[28]甚至可以说,在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方面,马克思是那个时代最好的。这里可以举几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来说明马克思对从本质到现象研究路线的运用

(一)货币和价值问题

承袭斯密区分商品二重性的做法,马克思把价值视为商品的内在因子,而价格则是交换价值的外在表现;并且,在探究交换比例的决定中,发现了货币这个“一般的衡量尺度”。具体说明如下:(1)在探究货币的性质和功能时,马克思不是从交易的现状而简单地将货币的作用限于降低交易成本这一方面,甚至将这一现象视为货币的本质;相反,他从起源学的角度分别探究了货币的产生、发展和形变,从而深入地揭示了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本质。(2)马克思又从媒介功能角度分析了现实中货币是如何离开其本质而蜕变为一种符号的,并进一步地分析了货币形态蜕变以后可能产生的种种问题,包括通货膨胀以及经济危机等等;为此,他还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纸币的发行数量应该与货币支付的商品交易净额成正比、与货币流通次数成反比。(3)正是基于这一思路,我们就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现实中非金属货币体现的是货币的异化形态:它不再实实在在地体现为凝结人类劳动的一般等价物,而成为了权力的化身,它更容易集中和集聚在少数人手中,并成为他们操纵市场交易乃至控制他人的工具;正是基于这种原因,对货币的追逐而不是对商品进而对劳动投入的追求成为社会的显著特征,于是就出现了货币拜物教,这要比商品拜物教严重得多。

(二)劳动性质问题

充分结合哲学上的认识,马克思对劳动的分析也基于两个层次。(1) 在本质层次上,马克思曾高度评价人类劳动:劳动是一种自我创造的活动,正是通过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个人创造出自身或达到了他们所是;[29]同时,劳动使人得以成为人,得以真正实现人的自由,而自由本质上也体现为自我实现的活动。马克思写道:劳动尺度“是由必须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所提供的。但是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且进一步说,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必然性的外观,被看作个人自己自我提出的目的,因而被看作自我实现,主体的对象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30]2)在现象层次上,马克思就进一步考察了劳动的异化。马克思写道,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因此,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劳动的异己性完全表现在: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31]

事实上,劳动一直被视为是人类区别其他动物的主要标志,因为只有人类能以劳动的形式进行“与自然的物质代谢”,而其他动物只是消费自然本身出产的物质。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却常常将劳动视为一种人们努力逃避的负担,是一种外在的强制。例如,耶和华将劳动视为对亚当的诅咒,“你必须汗流满面地劳动”。亚当.斯密也把劳动看作诅咒,因为劳动使人不愉快,需要紧张活动,而将紧张活动之缺乏和不愉快劳动之消除的安逸状态视为自由的实现。正是承袭这些社会意识,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更是将人视为劳动厌恶的,并将劳动作为一种负效用而纳入个人或社会的效用或福利函数中,似乎人人都应且会尽可能地避免劳动[32]

问题是,既然劳动对人类如此重要,就人类维持生命和进化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手段和过程,那么,为何会出现劳动厌恶这种流行认知呢?凡勃伦也写道:“对维持物种生命的活动的始终如一的厌恶,这种倾向在其他动物中肯定也找不到。在选择进程中,如果一个物种总是对促进自己生命进程的获得感到厌恶,该物种就不可能稳定地存在。”[33]同时,马克思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对劳动的理解为何存在这样的对立呢?根本上就在于,他们所面对的劳动形态是不同的。佛教就区别两类劳动:一类是增强人类技巧和技能的劳动,一类是将人类工作转化为机械式奴役和劳动。就前者而言,它具有这样的功能:提供人类一个利用及开发其才能的机会;使人类能借由别人共同参加一项任务而去除自私自利;为适当的存在带来所需的物品和劳务。就后者而言,它往往产生这样的后果:让工人觉得没有意义、无趣、不体面或精神折磨;重视物品而轻忽人类,缺乏同情心而执着尘世间的最原始一面;可以地将休闲和工作区分开来,从而损害工作的愉悦和休闲的满足。[34]显然,在很大程度上,马克思经济学致力于发展前一类工作和劳动,而新古典经济学将后一类劳动当做一般形态。

其实,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大多数人的劳动都不是出于提高生活的目的,出自主体发展其能力的需要,而仅仅作为换取基本生活资料的手段;尤其是,由于权力不均衡导致的分工收益的极端不公,大多数人都只能局限于那些单调的劳作,深受他人或社会的压迫。因此,在漫长的社会分工和分配不公时代,人类劳动就被异化了,而且,异化形态的劳动成了一种常态。尤其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生产体制下,劳动的异化程度尤其突出,它深受资本和机器的支配。这样,人们所看到的劳动就具有这样的两大特点:(1)绝大多数人所从事劳动都并非他所偏好或擅长的那种劳动,而是被现实社会分工所异化规定着;(2)绝大多数人所承担的强制性劳动量都太大了,以致边际效用递减到了负的程度。显然,新古典经济学所看到的和关注的也正是资本主义大生产下所呈现的劳动形态,它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人类劳动的异化,从而赋予了劳动的负效用角色。然而,尽管目前这种情形仅仅体现了一种异化形态,但现代主流经济学却想当然地以为这种现象显示了人类的本质性偏好,从而将人本性视为劳动厌恶的。

不过,与现代主流经济学局限在劳动的异化形态并把它视为合理的倾向不同,马克思注重透过这种异化形态去剖析劳动的本质,并对这种异化形态的劳动进行剖析和批判。马克思写道:“活劳动被对象化劳动所占有,——创造价值的力量或活劳动被自为存在的价值所占有,……从劳动作为支配生产过程的统一体而囊括生产过程这种意义来说,生产过程已不再是这种意义上的劳动过程了。相反,劳动现在仅仅表现为有意识的机件”。[35]在马克思看来,劳动体现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内在关系,在这种内在关系中,关系中的每一个实体本质上都是被这种关系所改变;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主体和客体以及主体之间的内在关系却表现为物与物之间的外在关系,以致个人的生产活动就“表现为对于个人是异己的东西,物的东西;不是表现为个人的相互关系,而是表现为他们从属于这样的一些关系,这些关系是不以个人为转移而存在的。”[36]也就是说,斯密等的认识还只是局限在表象上,没有能够透过表象去认识劳动的本质;所以,马克思说:“斯密在下面这点上是对的:在奴隶劳动、徭役劳动、雇佣劳动这样一些劳动的历史形式下,劳动始终是令人厌恶的事情,始终是外在的劳动强制,而与此相反,不劳动却是自由和幸福。”[37]而且,正因为这种异化形态的劳动只是出现在人类社会的某些阶段上,那么,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会成为吸引人的劳动,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38]

(三)工资和雇佣劳动的关系问题

马克思试图从现象中揭示工资的本质,并根据社会条件来分析现实工资率的大小和演化趋势。莱博维奇写道:“和古典经济学相同,马克思也深刻地理解供求变化决定市场价格,劳动力的价格也是由市场决定的。”[39]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制度下个人之所以仅仅获得最低生活费的工资,纯粹是由社会力量对比决定的结果。显然,在金钱权力独大以及生产资料高度集中的社会中,“利润率的实际水平只是通过资本与劳动之间的不断斗争来确定,资本家经常力图把工资降低到生理上所能容许的最低限度,把工作日延长到生理上所能容许的最高限度,而个人则经常在相反的方向上进行抵抗。”[40]特别是,资本主义的竞争导致了工资的下降:一方面,资本之间的竞争会导致单个资本千方百计地降低生产成本,绝对延长或相对延长工人的工作日,降低实际工资,并提高社会生产力,从而提高了剩余价值率,这是资本的政治经济学的竞争规律;另一方面,劳动的政治经济学的竞争规律则是另一番情景:工人之间的竞争只会使资本家能够压低劳动价格,随之而来的是延长雇佣工人的工作日,增加其劳动强度,强迫从事过度劳动,其结果同样是提高了剩余价值率。例如,泰勒科学管理的计件工资就加剧工人之间的竞争,并最终提高了绝对市场价值率。马克思写道:“计件工资让个别性有较大的作用范围,一方面会发展工人的个别性、自由感、独立性和自制的精神,另一方面又会促进他们相互间的竞争。因此,计件工资有一种倾向,要在个人工资提高到平均水准以上时,把这个水准降低”。[41]

事实上,在马克思看来,如果工人的斗争是个别的、孤立的讨价还价,大量的劳动工人的需求就会很容易被忽略,供求的铁律就会很快使财富的生产者的社会水平降低到温饱的水平。那么,工人如何才能打破这种“神圣”的供求规律呢?马克思认为,关键在于消除劳动之间的分化和竞争,而是走联合和合作的道路。究其原因,个别劳动之间的分工和联合可以创造出一种集体生产力,社会的发展往往依赖于劳动者联合的程度,而工人多大程度上获得应得的工资,也取决于集体力的分配。显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集体生产力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往往不是为进行劳动联合的工人所获得,而是为资本家所篡取。究其原因,资本家通过购买劳动力而拥有了劳动产品的所有权,从而也就攫取了协作生产力的果实。正因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协作所生产的社会生产力是无偿的”。[42]进一步地,资本家甚至将这一协作生产力转化为资本的生产力。

一般地,集体力的转移和掠夺依赖于生产者的分化程度。例如,农业工人更为分散,因而家庭劳动中的剥削比手工业中更为严重。为此,要解决这种剥削问题,关键在于降低劳动分化程度。事实上,早期社会主义先驱们都强调通过发展合作工厂来解决剥削问题。马克思也认为,“工人的合作工厂,是旧形式在旧形式以内的最早的破坏,虽然它在它的实际组织中,还是到处在生产着并且必然会在生产着现有制度的一切缺点,但资本和劳动的对立已经在那里面扬弃,虽然当初不过是在这个形式上扬弃,在这个形式上,组合的劳动者已经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增值他们自己的劳动”。[43]当然,在马克思看来,这些合作工厂毕竟还带有“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因而合作工厂“绝不能改造资本主义社会”。为此,马克思主张,必须对社会进行全面的变革,需要成立真正的工会组织,并把国家主权从资本家和大地主手中转移到生产者本人手中。

可见,马克思经济学不仅要分析现象,更要探究本质,因为现象都或多或少地被异化了。马克思写道:“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就会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44]因此,从本质到现象是马克思在分析具体社会经济问题时采用的基本路线,它不仅充分展示在上述几个例子之中,而且贯穿于马克思的一般分析之中。正是基于这种路线,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异化形态展开了深入的剖析,并提出进行改革的基本方向和途径。例如,马克思在分析工资问题时,一方面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资决定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敌对的斗争。胜利必定属于资本家。资本家没有工人能比工人没有资本家活得长久。资本家的联合是很通常而卓有成效的,工人的联合则遭到禁止并会给他们招来恶果”;[45]另一方面又不基于社会达尔文主义将这种现状合理化,而是深刻揭示了其中隐含的剥削关系,从而提出了进行社会制度变革的要求。而至于制度变革的途径,马克思基于劳动和资本之间力量对比的考虑而认识到,在单个资本的竞争态势下,技术的进步以及机器的发明是无法改变整个社会的分配结构的,为此,他强调了作为整个阶级的集体行动,这是马克思学说的基本归宿。正是由于马克思通过对社会本质的解释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发展的方向,麦克莱伦强调,“马克思关于人的本性的丰富概念和他关于共产主义未来的观点,无论多么乌托邦,都代表了一种衡量当代社会的批判尺度”,尽管“马克思最脆弱的地方是向我们表明了一种到达那里的方式”。[46]

五、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路线差异

上面梳理了马克思等古典经济学家所自发采用的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线路。显然,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思维与此存在根本性差异:(1)新古典为代表的主流经济学几乎完全承袭了西方社会的自然主义思维,并集中私人领域的供求均衡分析,从而不仅把社会制度视为既定的,在制度既定的前提下对现状作功能性的分析;(2)目前盛行的计量实证分析则集中于对现状的描述,同时在伦理实证主义的价值观下为现状辩护,为强者利益服务。

例如,弗里德曼在其著名论文《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中写道:“我想大胆地提出以下看法,即,在当前的西方世界,特别是在美国,无偏见的公民之间存在的有关公共政策的分歧,主要地根源于对行动导致的经济结果的不同推测;从原则上说,通过实证经济学的发展,我们就能消除这些分歧;因为,这些分歧不同于基本价值观方面的根本分歧。后者最终只能导致斗争。一个明显而并非不重要的例子是最低工资立法。在褒贬纷争的一片混乱背后,存在着一个共识,即所有的人都应该获得‘生存工资’——这个意义模糊的短语在人们的争论中普遍存在。意见的分歧主要源于人们在推测方面的或隐或显的分歧,这些推测的分歧主要涉及‘最低工资立法’这个特定手段在实现人们一致同意的目标的功效如何。支持者相信(推测),法定最低工资能够提高那些工资在最低工资线以下的工人的收入,同时提高某些工资在最低工资线以上的工资的工人们的收入,而不会引起完全失业人口的增加或就业条件的恶化等消极作用,因此可以消除贫困。而反对者们则相信(或推测),法定工资将使失业人数增加,就业条件恶化,抵消了这项立法带来的就业者工资增加的有益影响,使贫困情况更加严重。”[47]

确实,弗里德曼的分析也真够大胆的,因为任何公共政策都必然影响到利益调整和分配,从而必然首先是一个目标设定问题,而远非仅仅是达到这个目标的效果判断或手段选择。也就是说,任何公共政策都涉及伦理立场,而合理的公共政策则需要体现人们对社会正义的认知。否则,现代主流经济学已经认定工资提高将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就业水平,为什么西方社会还要不断加强最低工资立法呢?事实上,在社会科学领域,任何现象都不会是单因素引起的。例如,影响就业水平的可能有工资水平,但更可能是对利润的贪欲、激励-监督机制的缺失、技术的进步以及传统的习惯等。因此,就无法像实证主义者所主张的那样,能够将其他因素撇开而单独分析最低工资和就业之间的关系。

同样,一般认为,马歇尔对现代经济学的根本性贡献就是,将古典关注供给的成本价值理论和边际学派关注需求的效用价值论结合起来,在需求和供给这两种曲线形成的“马歇尔交叉”,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局部均衡的经济学理论体系。正是这种供求分析的框架为后来者理解和分析价格等经济现象的决定和变动过程提供了基本理论思路,以至众多学者据此认为,供求分析框架构成了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根本区别,并代表经济学的实质进步。有同仁就曾对我说过,新古典理论是迄今为止最好的经济理论,而古典经济学家那种探求内在价值的思路则是误导性的

然而,正如前面指出,探究现状的供求分析法并不是直到马歇尔才开始首次使用的,相反,“供给和需求”这个名词最初见于詹姆士.斯图亚特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的研究》一书,斯密在《国富论》也使用这个名词,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更是使用这个名词作为其中一章的标题——《论需求和供给对价格的影响》。因此,古典经济学家斯密、马尔萨斯、穆勒以及马克思等实际上都曾运用供求分析法,只是他们在使用供求分析法时与后来的新古典经济学家存在本质性的差别。1)古典经济学并不仅仅停留在现状(市场价格)的决定上,而是要深入挖掘其背后的实质;相反,马歇尔却将以前的供求论、生产费用论和边际效用论融合起来,并把它转化为价格论来代替或取消了价值论。(2)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尽管需求会影响价格,但生产条件对价格是决定性的,因为它关注的是长期自然价格;相反,马歇尔以降的新古典经济学却认为,生产条件只影响供给,而另一因素——需求——同样重要,因为它关注的是短期市场价格。

问题是,需求究竟如何决定商品的价格水平呢?在很大程度上,需求可以影响商品价格的波动,却无法解释不同商品的价格水平差异以及同一商品的价格水平移动。事实上,尽管新古典经济学热衷于从供求均衡来分析商品的价格,但这种价格理论却内在着两大逻辑缺陷。

1)同义反复。新古典经济学在分析供求时,将供、求视为价格的函数;而在探求均衡价格时,又将它视为供、求的函数。那么,究竟是谁决定谁?例如,“后-我向思考”经济学派的学者就指出,“所有的教材都无法解释价格在市场中如何决定以及市场如何运作,价格来自何处?谁决定它们?它们又是如何波动?这些问题从来没有得到阐述。”[48]同样,现代主流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克鲁格曼也指出,金融经济学家们很少问那些看似显然(却并不容易回答)的问题:给定真实世界的基本面,比如说收益,资产价格是否合理;相反,他们仅仅会问,给定其他资产的价格,资产定价是否合理。更为典型的是,奥巴马政府首席经济顾问的拉里.萨默斯以一个番茄酱经济学家的寓言讽刺金融学教授:他们证明了两夸脱一瓶的番茄酱总是确切地卖一夸脱一瓶的那种两倍的价钱,并由此得出结论说番茄酱市场是完全有效的。[49]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新古典经济学的价格理论根本无法解决价格的决定问题,以至阿尔钦教导其弟子说:价格是由什么决定的,远不如价格能决定什么来得重要。[50]

2)二律背反。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在短期内每个厂商都是按照均衡价格进行生产、销售,而长期均衡价格则随市场需求而变化。那么,长期价格又是如何变动的?显然,这就涉及到生产成本的变化。而根据古典经济学理论,从生产成本角度来分析价格的变化则指向了价值问题。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影响价格的因素不止生产成本,因而价格与价值之间也必然会发生脱节。艾尔斯写道:“价值的价格理论的要点是,价格是一种社会机制,通过这种机制,社会可以实现某种有真正意义的价值经济。或者它难道仅仅是一种没有真正意义的价值机制,是无论是么样的满足都实现最大化,是曼德维尔意义上的公众利益乃私人恶德的总和?”“之所以认为价格可以衡量价值,只是因为价格体现了购买行为中表现出来的‘欲望’的共同点。但购买行为可能是良好的判断,也可能是愚蠢的行为。……只有假定拥有‘欲望’并总结出商业判断的人们都被赋予了所罗门王的智慧,才能认为价格可以‘衡量价值’。由于人们并没有被赋予所罗门王的智慧,所以价格不能衡量真正的价值,只是量化了人们在价格交易发生之前所做出的判断。无论这些判断是明智还是愚蠢,它们都不是由定价机制来决定的,而是由它们与技术上的说明过程之间的关系来决定的。”[51]

既然如此,现代主流经济学又为何会形成只关注现象的思维倾向呢?除了根本上源于哲学思维外,很大程度上也与现代经济学人的知识结构有关。其实,马歇尔的知识结构比较渊博,它所倡导的分析思路与古典经济学的渊源颇深,并且也同样关注现实问题和政策;但是,他那些知识结构日趋狭隘的继承者们却日益局限于其理论中存在的一些逻辑问题的修补,抛弃了哲学思维而热衷于解题技术。正因如此,尽管现代经济学理论在形式逻辑上变得日益严密了,但是,理论的思辨逻辑却越来越式微了,理论与现实之间也越来越相脱节了。

事实上,马歇尔就指出,尽管各类价值论都是需求和供给相互作用的结果,但是时间长短不一,需求和供给对均衡价格形成所起的作用往往不同。一般地,考虑的时期越短,需求对价值的影响就越大;而时期越长,生产成本对价值的影响将愈为重要。也反映出,在确认边际效用和生产费用共同决定价值的基本前提下,马歇尔更注重生产费用的决定性作用,显然,这又回到了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思路。但是,后来的经济学者却日益注重供求分析尤其关注需求因素,从而导致新古典经济学的价值理论存在着严重缺陷。其实,价值和使用价值是一对概念,价值的表现形式是价格,使用价值的表现形式是效用;价格和效用仅仅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表象,并受各种短期因素所影响。但是,后来的新古典经济学基于日益精炼的供求分析所关注的根本上是价格而非价值,是效用而非使用价值,结果,它对供求关系的过分强调并不能促进经济学的进步,反而使得经济学人只见表象而不见本质,乃至造成经济学的庸俗化

正是由于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线路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古典经济学遵循从本质到现象的路线,而新古典经济学使用只关注现状的供求分析;这样,两者对同一社会经济现象往往就会得出不同的认知,并由此形成了不同的理论体系。同时,基于从本质到现象的分析思维,我们就可以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观点进行审视,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到现代主流经济学研究中明显存在的肤浅性。例如,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的供求分析逻辑以及伦理实证主义的思维,人们往往会把通过市场交换获得的收入都视为合理的:为什么企业家可以一夜暴富,就是因为他们对社会的贡献大;为什么经理人员能够取得高得惊人的买断年薪,也就是因为他们对社会的贡献大;而为什么保姆、清洁工的工资如此之低,也是因为他们对社会几乎没有做出什么贡献。但显然,这些论断实际上是把现实中的“实存”视为“应该”了,从而抹煞了隐藏其中的剥削关系,无法揭示整个社会分配体制的不公正性。

同样,如果不考虑社会制度对经济现象的根本性约束,那么,我们就会想当然地把理性推理的结果视为现实中的情形;特别是,如果进一步误以为现实结果与理论相符,并由此来指导今后的社会改革,那么就会造成更为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例如,克鲁格曼就想当然地宣称,“设想全世界的劳动生产率都以每年1%的速度增长,我们有理由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全世界生活水平、实际工资等都会以大约每年1%的速度增长”。[52]但显然,克鲁格曼仅仅是基于数理逻辑的推理,将逻辑上的“应该”视为“实存”了,而忽视了现代雇用社会中财富的分配问题,中国当前的现实也完全不能证明克鲁格曼的这个结论。事实上,如果将现实与理论等同起来,把当前中国收入分配现状视为各个生产要素的贡献的结果,那么,我们就会得出这样的荒谬结论:中国劳动的边际产出非常低,甚至可以说劳动生产率近年来根本没有提高。

其实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经济学理论并不仅仅是对客观现实的描述,而是渗透了人类的认知和理想,因为理论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对不合理的现实进行改造;同时,要对现状的成因进行挖掘,而这涉及到人的行为机理。正因如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人的社会行为还原为动物性的本能反应,并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通过数理逻辑来推导出各种结论;因为这种思维完全抹煞了人的社会性,扭曲了人的行为逻辑。相反,我们在探究人类的行为时首先要从人类行为的目的入手,而这有赖于人类的社会性心理。米塞斯就指出,“如果一个人把这种(从内心理解现象的)方法与根据动物心理方法从外部来看待人的行为的行为主义的尝试进行对比,那么,他就会最高度地赞赏用这种方法研究人类行动,即理解其含义,所取得的成就。行为主义者想放弃根据人类行为的含义来理解这种行为的努力。他们想把人看作是仅仅对某种刺激做出反应。如果他们想严格地贯彻这种纲领,他们除了记录在某个时间所发生的事情之外就无事可作。而且,他们要从某个特定的时间已发生的任何事情中推导出有关在以前其它情况下可能发生的事或未来即将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不允许的”。[53]显然,正是基于人类行为的目的性以及现实的不合理性,我们在分析社会现象时就应该遵循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路线,而不能把简单地将存在视为合理而局限于对现象的解释这一层次上。

不幸的是,根植于自然主义思维的西方主流经济学长期以来却完全误导了我们对社会事物的合理性判断,因为它所依据的是承袭了“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伦理实证主义价值观,并借助供求均衡的分析框架而把存在就视为合理的。问题是,存在的东西就一定合理吗?在自然界,存在大量的病毒、细菌、蚊子、苍蝇以及蟑螂等,它们都是物竞天择下的优秀者吗?而且,通过灭绝式的自然选择,原来曾经很强大且普遍的动物如老虎、狮子、熊猫、扬子鳄、金丝猴等都日渐稀少了,但我们为什么要保护这些濒危物种呢?要知道这是明显“非达尔文式”的呀!同样,在人类社会中,存在大量的强盗、小偷、贪官、奸商、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者,这些人的存在都是合理的吗?而且,尽管基于最大化收益的假说,那些利他主义者往往会被利己主义者所排斥,但人类社会又为什么要大力褒扬这些见义勇为、同情和仁慈这类美德呢?要知道这是违反经济学中的演化均衡理论的呀!正因如此,哈耶克也认为,“社会达尔文主义从许多方面看都是错误的。”[54]事实上,更为恰当地应该说,事物存在必然有其存在的条件,但是,存在本身却并不一定是合理的。究其原因,合理本身包含了人类有关好坏和真伪的价值判断,包含了人类对长期利益的追求,体现了人性日益圆满的理想。也就是说,在对经济活动尤其是社会制度进行解释和改造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对现象的解释和实证上,也不能仅仅鼓吹所谓的“理性”行为;相反,要揭示各类现象存在的条件,分析这种条件的合理性,并探究改变这种条件以满足人类需求的途径。[55]因此,我们在作进步与否的评价时,就必须依据一定的合理标准而不能全部留给自然选择。

可见,以马克思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所采用的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路线比新古典经济学的实证主义思维或供求均衡分析更为全面。(1)马克思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不仅考虑到了事物的表象,更试图透过事物的表面去勘察其内在结构,考察其与表面相对立的本质。例如,它不局限于解释市场价格是什么?更努力探究价格到底是什么?现实中的市场价格是如何形成的?(2)在对本质以及现象与本质之间的偏离之探究的基础上,马克思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努力探究现实事物回归其本质的途径和要求,而不是简单地将来现象合理化。哈耶克也写道:“单靠事实决不能定是非,但是如果在什么合理、什么正确和有益的问题上认识有误,却会改变事实和我们生存于其中的环境”。[56]

与此不同,新古典经济学往往基于供求分析来将现实合理化,从而仅仅停留在对现象的解释。正如莱博维奇指出的,“新古典经济学仅研究事物的表象,它甚至下定义来断言任何一种生产要素都会按照其边际生产力水平获得回报。新古典经济学宣称,所有付出都会得到相应的回报。而且,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这一论断并未实现,那么一定是由于某种因素阻碍了市场的运行——例如政府的干预。在新古典经济学想象的世界中,完美的市场就会产生完美的‘所有付出都会得到相应回报’的结果。”[57]同时,也正是日益关注事物的表象,新古典经济学日益关注价格问题而非价值问题,并基于市场交换的商品数量关系而打造出了结构严谨的均衡理论。但是,如果没有解释本质,我们就无法真正理解现象,因而艾尔斯强调,“不论经济学是否继续是一种价格科学,它都必然是一种价值科学。”[58]

六、结语

马克思不仅关注社会经济表象,更关注其本质,通过观察现象与本质之间的脱离而认识到了社会的异化,并为了克服社会异化而提出了改造世界的目标。马尔库塞就强调,“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差别乃是马克思的方法的一块基石”。[59]事实上,巴斯卡的先验实在论就是出自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传统,他很明确地把先验实在论看作解决马克思主义传统中各种问题的办法,也把它看作是解决自然科学哲学中各种问题的办法。(1)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思维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逻辑主义和实证主义都不一样,它不是基于先验假设下的逻辑推理,也不是论证现象的合理性;同样,作为一种科学知识观,先验实在论不像实证主义和它的派生学派,它是与更广泛的人类解放的目标相一致。(2)马克思经济学关注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不仅仅是阐述现象之间的功能联系;同样,先验实在论一开始就在根本的因果机制(生成结果、属性、因果力等等)和可观察的模式(经验规则)之间作出了本体论的区分,这些根本的因果机理是科学研究的不变对象,而经验规则则是科学研究的可变对象。(3)马克思经济学认为要透过表象去认识本质,因为表象往往是一种假象;同样,先验实在论认为,在任何特殊的情况中,这些因果律在经验的场面上是可能展示也可能不展示它们自身的趋势,而科学发展的过程就是揭示这种不可观察的因果律。

基于上述种种分析,我们说,马克思以及其他古典经济学这在实际经济分析中使用了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路线,这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存在明显差异。兰德雷斯和柯南德尔就写道:“古典经济学家对增长的关注使得他们去研究市场,研究作为资源配置的价格体制。古典学派研究相对价格的形成与市场,目的是为了了解它们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古典学派对不同时期改变收入分配的力量非常感兴趣,因此,也对不同时期相对价格变化的原因感兴趣”,“紧随古典经济学的新古典经济学也考察市场与价格体制的运行,但却是从截然不同的角度去考察的。新古典理论在比较静态框架中研究市场,目的是使下面的这些问题更加清楚,即什么力量决定了相对价格,生产了什么种类与数量的消费者产品,利用了什么种类与规模的经济计划,收入的个人分配和功能分配是如何决定的。”[60]

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路线也是与经济学这门学科的性质相适应的。究其原因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其理论研究与自然科学在目的和思维上都存在根本性的不同:不但经济现象本身就与人的活动千丝万缕地联系在一起,而且经济学理论本身就体现了人的认知和理想;因此,经济学的理论本身不是客观而独立的,而是包含了提出者的认知及其目的。而且,物的运动仅仅体现一个普遍性的现象,但与此不同,人的社会行动体现了个体的动机,从而是有主观性的和有意义的。例如,米塞斯就指出,“一个人在另一个人想用刀砍他时的行为会由于他把这种想进行的行动看作伤害还是外科手术而完全不同。而且,不借助于含义,就没有办法可以成功地分析像供给消费品的生产中出现的状况”。[61]为此,韦伯强调,一块石头向下坠落,只须说明它坠落的定理就可以了,若还要追问石头向下坠落是怎么回事则毫无意义,而追问消费家庭的情况却有意义。在韦伯看来,为了推进对社会现象的分析,观察者必须了解他的研究对象,力图了解一个典型的言行及感受。

正是由于研究对象不同于自然科学经济学研究就不能局限于事物现象之间的数字关系,也不能仅仅限于对现状的实证,更不能把存在视为合理的;相反它要深入到现象背后的内在本质和因果机理,因为经济现象本身内在了人类的自主活动,经济规律也体现了人类的理想和偏好。同时,对事物本质和人类理想探索,也必然与对现实的认知和评判结合起来,从而使得经济研究又具有明显的规范色彩。哈耶克就指出,“经济研究从来不是对社会现象为什么是这样而怀有的纯智力上的好奇心的产品,而是对迫切需要重建一个产生严重不满的社会所进行思考的结果”;同样,韦伯也强调,“发展对政治经济状况进行可靠测量的价值判断是我们学科目前的目标,而且这也是我们的学科最初的和惟一的目标”。[62]这意味着,没有规范方法论地位的经济学注定不是完整的经济学,由休谟开创并由N.凯恩斯进一步发展的实证与规范之间的严格二分法也是站不住脚的。为此,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不能撇开权力关系社会结构、法律制度以及文化伦理等因素而孤立地研究人的理性行为,这种研究不能发现社会的问题,不能简单地把现状合理化。

很大程度上,正是基于改造现实和完善制度的视角,古典经济学家大多对那种所谓的“纯理论”持非常慎重的态度,对现实社会的实践也持批判态度,从而最终推动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完善。相应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更为广泛,研究视角更为宽广。兰德雷斯和柯南德尔就写道:“古典学派比现代宏观经济学家拥有更为宽广的参照系。他们不仅仅关注决定增长的经济力量,而且关注文化、政治、社会、历史因素。在这些较为宽泛的因素既定的前提下,凯恩斯主义者的主要关注点是决定经济活动水平的力量。他们考虑某一时点上的一个经济体是否在低于资源充分利用的水平上运行。”[63]也正是从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路线中,笔者梳理出了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所应该遵循的基本路线——从本质到现象,正是这个的研究思维将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纳入到统一的分析框架下,从而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经济学界的有关经济学科的定义问题。当然,“基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路线不仅适用于理论研究和政策建议,也是我们认识一切社会事物以及指导日常生活的基本思维,工作中的任何琐事(包括恋爱、结婚、教育、工作、社交)都需要遵从这个思维;我们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需要静下心来认真地想一想,我们的目的是什么,否则,我们的所作所为就往往会适得其反,追寻不到我们原来所期望的幸福。


本文是拙著《马克思经济学的分析思维》一书的第一章,主要内容载《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思维及其实践价值: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路线之比较》,《福建论坛》201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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